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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兩百七一章 臨行(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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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風清涼,風一吹,初暑的躁氣就在迷蒙的空氣裏如水波紋似散開。

周平寧站在雙福大街的十字路口處,四周都是喧喧嚷嚷的人群,夜晚的東市集華燈初上,亮如白晝,有奉初一十五來趕夜市的女人們三三兩兩地挽做一塊兒,嬉笑著走在暖光與夜色中,臉上眼裏都是笑意,看起來很平凡,可無端端地亮眼極了。

她們在高興什麽呢?

打了布丁的青布麻衣,邊角磨得泛白的螺紋繡鞋,什麽花樣都沒有鑲邊的絳子,哦,簪在髻上的那根銀簪子,恐怕也是裹了層銀的銅吧?

她們到底有什麽可高興的?

花三兩銅板,買一碗餛飩,再三人分食。

明明很齷齪骯臟與低廉的事兒,她們憑什麽笑得一雙眼睛都彎了呢。

陳婼穿著抽絲杭綢,撲在臉上的是原馥記的香粉,戴的是一整套的翡翠頭面,可她還是不快樂,她連對他笑一笑也舍不得。

周平寧滿面潮紅,將才的花雕酒濃郁厚重,一口飲下去,當時血脈沸騰,事後卻後勁上腦,暈暈沈沈。

他...與端王推杯換盞了...

東市集人多且雜,三教九流之人皆雲集此處,既有歸隱之士,又有雲袖蹁躚的戲子、雜耍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悲喜故事,根本沒有人在乎別人的喜怒。

就是因為這個原因,端王才把請酒定在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酒坊裏嗎?

那處有鑼鼓喧天響起,周平寧好像隔著布罩在聽,“嗡嗡嗡”地聽不清楚究竟在唱著耍著演著些什麽。

腦子裏很亂,可他知道自己一直很清醒,清醒地重覆回響著端王的那幾長番話。

“...明人不說暗話,在除夕家宴時,我見到你其實是很驚詫。”端王說得很認真。“一個王府庶子,生母是王府的浣衣婢女,平陽王附庸風雅,遠離朝事,自然更不會過多幹涉內院雜事,而平陽王妃何氏卻是個心眼淺,說話直。愛憎分明的女人。不可能主動擡舉你要你在皇帝跟前露臉得意。”

周平寧很清楚端王是將他當作了突破口。

“原因只有一個,你沾了新進府的二奶奶,陳氏的光,說得更廣一些。你是沾了如今只手遮天陳家的光,陳顯的光。沾光沾得還舒服嗎?睡在岳家送來的搖籃裏,寧二爺可還睡得舒坦?”

端王周慎朝中朝外風評一向極好,為人謙和,出身不低,行事正統,一派文人風骨——如果明目張膽的譏諷嗤笑,也能算作是文人風骨。

周平寧其人受不得激,當即拂袖轉身欲離。

“賤婢之子...”端王笑得很輕。“本王用的婢女一詞來形容你的生母。本王照舊是庶出,未有半分對寧二爺不敬之意。可細一想,那句賤婢之子卻是由你的正房陳氏宣之於口於眾,在定京上下的女眷面前,你跪在她的跟前。她就站在你的面前,看著你被人蒙上眼睛,被人拿腳踹彎膝蓋,口口聲聲稱呼你為‘賤婢之子’...”

周平寧熱血沖腦,手緊握在椅背之上,青筋畢現,“夠了,夠了!不要說了!”

庶出之人,常常有兩個極端,一種極度自卑,看碟下菜,慣常曲意逢迎,而另一種則是在自卑中長成的極度自尊,寡言少語,在乎旁人感受的背後,是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。

恰好,周平寧便是第二種,也幸好,他是第二種。

如果他變成了唯陳顯馬首是瞻之人,六皇子根本不可能將眼光放在他的身上。

當極端自尊之人,被折辱夠了後,自尊與自信崩塌,會做出些什麽來,沒有人知道。

“陳氏出生之時,陳顯正當忍辱負重,將她帶在自己身側教導,一筆一劃,一手一腳都是陳顯自己教的, 連陳放之都沒有受過陳顯這樣精心的關註。在嫁與你之前,秦伯齡派人入京為親侄兒求娶陳氏,陳顯一口回絕,重新再擇陳家旁支邊系適齡之女遠嫁川貴——秦伯齡乃封疆大員,手握兵權,陳顯尚且舍不得將陳氏嫁過去。陳顯的個性,你比我更熟悉,只有陳氏身上還存在著更大的利益,他才會放棄拿嫡女去套川貴兵馬。再往上走是什麽?郡王妃?王妃?皇妃?貴妃?還是皇後?...陳顯算盤太深,我見識短,猜不透,可我能篤定一點,決計不會是平陽王府的二奶奶。”

周平寧背對於其,手抖得厲害,連帶著凳子也跟著顫起來。

端王沒有停下說話,仰頭將花雕一飲而盡,笑道:“陳家是準備捧你的,入兵部,掌兵權,你是天家血脈親近的男人,是陳顯繼皇帝之後最好掌控的傀儡,更何況這個傀儡娶了自己的女兒,且對自己女兒情深意重,磐石無轉——陳氏當日的名聲毀成那個模樣,你尚且能趕在三日之內,力排眾議上門求娶....我多嘴問上一句,陳氏感動了嗎?”

周平寧沒有答話,端王自顧自地向下接著說道,“我想八成是沒有的。心比天高,命比紙薄,這種人怨天怨地,怨神怨鬼,最舍不得的就是埋怨他們自己。陳氏不出那檔子事兒,你能娶上她嗎?你不娶到她,陳家會下力氣捧你嗎?繞來繞去,又繞回了原點...寧二爺,你要靠陳家,就一輩子在陳氏面前擡不起頭來,就算...她口口聲聲喚你為‘賤婢之子’。”

賤婢之子,嗬,賤婢之子...

東市集南來北往,四處喧囂,周平寧前噤口好像在發燙,他知道被折疊成三四疊的那幾章泛黃的厚紙是什麽——端王在最後拍著他的肩膀,將這厚厚一疊兒東西放在了他的手上。

“陳家能給你的,本王也可以,甚至本王可以投其所好地將你捧上明面來,別人看到的你,就只是你,是未來的晉王。不是陳顯的女婿,更不是陳家的走狗。陳氏看你會像看一個英雄,一個她需要仰望崇拜的英雄,而不是趾高氣揚俯視埋怨的奴才。”

“做人一輩子,活的就是個骨氣尊嚴,老定京的爺們不屈膝,也不迎合諂媚。爺們兒就是個頂天立地的爺們兒。豁得出去,流得出血,更舍得了命。”

“魏征遇太祖,諸葛遇劉備。良臣明主,天道尋常。綠林好漢要接投名狀,本王沒想過要你的投名狀,反而自備一副投名狀,勞請寧二爺笑納。”

大約是喝了酒的緣故,端王臉上的酡紅一直沒有下來,朝他努努嘴,他抖著手將紙張翻開,是一副描繪仔細精準的定京布防圖!

紙上紅紅黑黑。密密麻麻地圈了一道兒。

“紅的是本王的人馬。黑的是陳顯的人手,談不上勢均力敵,可到底尚有一拼之力,周平寧,陳顯能給你的。我都能給你的。陳顯不能給你的,而又是你想要的,我照舊能給你。”

周平寧雙手捧著那幅輿圖,話說開了,手與身形反倒鎮定了下來,鬼使神差地問了一句話,“你可知我想要什麽?你又能多給我些什麽?”

兩個問題,六皇子合二為一,言簡意賅地回答。

“尊嚴,還有徹底俯視與征服陳氏的能力。”

這才是真正的兵行險招。

將盤算剝開,將最隱秘最周全的計劃全都放在他的眼前,不帶一絲遮掩,反而用了“投名狀”三個字,輕易地就讓周平寧感到尊重與期待,若端王所說為名利二字,他或許會反水不幹,可端王卻說了尊嚴。

此間誘惑,兩廂比對,他在動搖。

周平寧以為自己在這夜風中獨立良久,可當他被風一吹,清醒過來之後,仰頭艱難地咽下一口唾沫時,這才發現原來那三個女人的一碗餛飩都還沒食完。

“寧二爺!寧二爺!”

不遠處有小廝牽著馬匹小跑而來。

周平寧下意識地摁了摁裝有輿圖的前襟,清咳了兩聲,撩袍翻身上馬,大道之上不容策馬,小廝在前頭牽著馬小心翼翼地避開人群,再想了想,帶著恭謹地仰頭笑道,“...您今兒個久不回去,二奶奶可是記掛著您,問了桂枝好多遍,你在哪處見了何人,還吩咐廚房給您沖了一碗醒酒湯。”

“桂枝怎麽說的啊...”周平寧心不在焉地接話。

“還能怎麽說啊!您不是下了朝之後就遣人回來說您與萬大人來東市集喝酒了嗎!您是貴人多忘事,自個兒給忘了還!”

二爺怎麽盡問些傻話,明明是自個兒派的人回去大報告來著。

小廝朗聲回得可樂極了。

周平寧手上牽著馬韁,卻不由得楞了楞,萬大人...對了,他接到端王秘密送來的手信時,是讓人回府通稟,說是與兵部右侍郎萬大人去東市集應酬喝酒了....

周平寧想笑,也確確實實拉開了嘴角,帶著些苦澀地笑起來。

他...在一開始其實就很有意識地隱瞞陳婼,與端王接洽了...

他根本就沒有猶豫和踟躕。

在有比陳家更好的選擇時,他立馬就很堅定地選擇了背棄。

春風楊柳岸,夜雨杏花歸。

初夏的風,怎的這樣煩人。

臨行在即,行昭恨不得一人掰成兩人用,趕在四月底將東西全都拾掇好了,如今是萬事俱備,只欠放之。

哪曉得親愛的陳放之從遙遙的西北那一頭,放了老六一把鴿子。

“...已是馬不停蹄,政務財務新舊交替,奈何事雜且多。端王殿下何不先行至江南,微臣陳放之期後幾日,再於江南,向端王殿下請安磕頭。”

ps:

周平寧這種人戀舊長情,可是局限於固有印象,更堅持自我,說穿了就是固執和極度自尊,在前世行昭威逼利誘嫁給他,卻仍舊過得不好,也是這一點的佐證,當行昭拿權勢和利益壓他就範的時候,他沒有辦法抵抗,只好妥協,可在妥協的時候卻讓自己很痛苦,所以選擇冷漠與絕情地對待行昭——如果他夠圓滑,就該在娶了行昭的時候,抱緊當時賀家的大腿,至少會混得更輕松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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